2011年6月3日 星期五

行為缺德

 香港屬於文明之都,為保障在此地方生活人士的權利,政府於數年前,已經通過了保障個人私隱條例,及成立了私隱專員公署,負責執法的工作。多年以來,法例不斷被更新、完善。經驗多年的宣傳及教育,市民對保障個人私隱都十分之重視,早前八達通事件,被揭發八達通公司出售客戶的個人資料,泛起「軒然巨浪」,更成為特區政府施政的核子彈。
 在人們對自己姓名及電話資料,都認為是這麼重要之際;今天收到一位好友通知,有人竟然在某個平台內,在未獲得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點名及公開別人「很私人」的私人資料,更以「嬉皮笑臉」口吻,一起圍著來討論,聽好友說,那些人目的只是催谷新書,他們行為十分缺德下流,真想不到此種幼稚行為,可以發生在「自稱」學術討論的平台內,奉勸一句,這些提出來的人,請不要再自稱受過教育,以及什麼修行人,只會污辱了「孔子」或他們用作掩飾自己醜行的宗教,不知道是否有這樣的大師,就教出這樣的弟子;人身難得,奉勸大家不要浪費青春、浪費金錢、浪費時間,不要跟隨及學習造假騙人詭法,使自己同流合污其中活動,無辜地令自己在學習上,行了一條不值得的歪路,羞辱難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