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3日 星期六

《遁甲穿壬》

《遁甲穿壬》


原文:詳推遁甲所由起,創置乃自於軒轅,得元女陰符之術,戰蚩尤涿鹿之野,考星宿兮審方位,律天象兮奠山川 ,法混沌而立太極。註曰:上律天宿之星象,下奠山川之方隅,以九宮合成一局。

原文:分兩儀而遁陰陽。註曰:自冬至一陽生為陽九局,夏至一陰生為陰九局。

原文:應四時而分四象,運八卦而週八方。總不外五行之理,爰發明動靜之常,相摩相蕩為翕為張。布十干而奇儀聽令於甲。註:奇儀乃甲之使,是六甲符頭得三奇之使。

原文:列九星而吉凶受命於符。 註:從符之五行論其生剋,門宮俱要生符,六壬在日干,奇門在時干。

原文:鎮中宮而八門環向,無所不利。 註:巡奇乃隨局用也,非專用坤之死門,不但用宮要相生,更要所用之宮與門奇星符相生旺相。

原文:守一甲而三奇得使,休咎先知。 註:如甲午直符下臨六乙,則看本日本時乙直某星,以月將加時乙上系何神將,便知未來動靜,此言甲午旬中當 日之乙時也。要知休咎,必本中黃。

原文:是故用局之法,變轉無窮,六甲之除,三方相蒙,直符常加甲之止,直使常加乙之宮。 註:甲之止止於時干,中宮巡寄八門,乃隨局更使也。 乙終位也,道不空,其終也,必有一門加其上也。

原文:遇奇而符門分遁 註:奇儀星符俱陽順陰逆,若八門則陰陽皆順布,故曰分遁。

原文:值戊而元首攸同,滿十時而法遍,至六癸而數終,星隨符而並制。 註:直符周遍六儀而止,吉凶悔吝,故皆以符頭為主。

原文:門異遁而同宮註曰:八門飛遁,生剋亦隨宮斷,故伏呤皆則俱歸本位。

原文:畢五日而支幹相續,盡三元而而首尾交通,明拆補而歸余潤。註曰:每一節十五日二時零五刻推拆,上局閏於五日之後,中局閏於十日之後,下局閏於十五日之後。

原文:審節中之所窮,詳干支之起義,識伏遁之所從。至消減而成一紀,註曰:故甲戌常隨六已。堅甲於申而身形更實,故甲申常隨六庚;長大於午而更體益新,必妊而後振動。

原文:故甲辰常隨六壬。律窮途而揆革,故甲寅常隨六癸。乙為盤曲而萌,丙為昭著而炳,丁為長養而強。東陽之極為日,註曰:乙居東為日奇,以日之東昇。

原文:離火之精為月,註曰:丙居南為月奇,離日而明。

原文:積陰之著為星。註曰:丁為太陰星奇。分日月星而為三奇,週一局六甲為六儀。

原文:列八卦而運八節,列九星而分九宮。是故五行之德,以地承天。註曰:天一生水地六承之,地二生火天七承之,天三生木地八承之,地四生金天九承之,天五生土地十承之,此河圖之數,五行之始,謂天行氣之象,猶妻承夫之義也。

原文:鎮於五方,註曰:北方陰氣所積水居北,南方陽氣盛動火居南,東方陽氣所生木居東,西方陰氣所禁金居西,中央吐納萬物,故土居中。

原文:列為五色,註曰:青居東象木,赤居南象火,白居西象金,黑居北像水,黃居中象土。此五行正色也。從金生水而一白居坎,水還於地而二黑居坤,以水生木而三碧居東,木壞金氣而綠居巽,五為天地之中,故土變從而生金,則得金之正色而臨於水從而受丁火則受火之赤色而歸兌納丙火則受陰之凝結而歸艮,水居北方與南為對,離為陰火積陰之著映帶於水,故其色為紫。

原文:發為五聲,註曰:宮土、商金、角木、微火、羽水。

原文:釀為五性,註曰;即仁義禮智信。

原文:通為無味,註曰:通於口者酸苦辛西甘。

原文:動為六情。註文:喜怒哀樂愛惡。

原文:喜居巳酉,註曰:西方之情,喜行寬大。金生於巳盛於酉,故巳酉得位而知喜。

原文:怒徵亥卯,註曰:東方之情主怒,怒行陰賊,木生於亥旺於卯,故亥卯見而徵其怒。

原文:哀占丑戌,註曰:下方之情主哀,哀行公正,戍為窮火,丑為窮金,金剛火強,各刑其方,窮而無歸則哀,火性主無私,金性方剛則公正,故丑戍見而知哀。

原文:樂歸辰未,註曰:上方之情主樂,樂行奷邪,陽氣所萌,辰為窮水,未為窮木,衤落返本,水流趨東,窮而傍出,奷邪生,故辰未見而知樂。

原文:申子主好,註曰:北方之情主好,好行貪狼,水生於申盛於子,觸地而皆行,觸物而皆淵。貪而無厭,故申子見而徵其好。

原文:寅午主惡。註曰:南方之情主惡,惡行廉正,火生於寅盛於午,火性炎猛,無所容受,故寅午見而知惡。

原文:杓指四方:東動,西齊,南任,北伏。註曰:東主震動故曰傷,西主潔齊故曰驚。南主孕育故曰景。北方潛伏故曰休,以斗杓所指而定四方正位也。

原文:隅開四門,闔辟相倚,生死相承。註曰:天門在戍亥之間,秋冬之交之際,由閣而開,地戶在辰巳之間,春夏之交,既成而死。鬼戶在丑寅之間,春冬之交,死而復生,此八門之定位。

原文:八門以立,九星以定,禽星居中,相時而出,上應星宿,下佔地靈,參為三才,號曰天禽。註曰:從古英豪,必煉合禽星,始能召符門周遊八極,若天禽無主,符門不靈。

原文:佐以八星,逐隊而輪。註曰:趨五飛乾正使符遊八宮。

原文:逢坎而休,註曰:禽土入水而休美。

原文:入坤而死,註曰:禽見坤土而收藏。

原文:沖震而傷,註曰:禽土入木而震動。

原文:順風而藏,註曰:禽土入巽而閉塞。

原文:因天之心,註曰:禽土順天而開物。

原文:立地之維,註曰:禽土入兌壬金堅剛而砥觸。

原文:映發萬景,註曰:禽土入離相火而英。

原文:陽德則舒,陰刑則慘。註曰:甲乙丙丁戊為陽,為德。已庚辛壬癸為刑,星符隨六甲而轉。

原文:閉於六戊,註曰:其法取稗草七節,不拘長短,或暗室之內,或星光之下,取氣吸星宿光芒,每一莖稗草行六十六步,放入懷中,其六戊反閉法,載真人煉星篇與六甲六丁篇內。

原文:遁於六己,註曰:凡金木水火土五遁之法,手掐地戶,瞑目運地戶之氣,收入尾間,隨符而遁也,外有符有咒。

原文:測於六壬註曰:壬占休咎最驗,故奇門用遁皆推之。

原文:六庚為賊,六辛為刑,六癸為網,直符所加,以主制客,若加符門,以客制主。註曰:凡占賊之有無,視六庚所臨之方,剋符則有,無剋則無。旺則多而衰則寡,六辛為刑獄,六癸為天綱四張,值符頭屬主,飛符屬客,審其所加而避之。

原文:緩則擇其門戶,急則審符所值。註曰:緩審門之吉凶,為出入急,就直符之宮而用其生旺。

原文:加八卦而考其時干,觀變爻而趨避凶吉,卦則從門而加,註曰:如休門居離則上坎下離。

原文:爻因奇儀而易,干為主之先兆,支為客之所及,註曰:以奇儀所臨之宮,照甲己子午九歌內數目逢六除之而測其變化,如甲子戊五爻變,則就本卦變爻而定我克應,如甲子六乙之宮為丑數八除六則就二爻而定敵克應。

原文:倘干支而或同爻,視旺衰而知所歷註曰:如戊五辰五主客同爻,則當以體用審其衰旺。

原文:如遊行之八卦,窮九變而不一註曰:靜卦為主,一變加盤,二變奇儀,三變從支,四變日干,五變日支,六變去上下二爻,七變時干,八變時支,九變則就主客之體用推之。

原文:窺六壬之伏匿神將,豈容恍惚或從方位還推,註曰:就所臨之方位而推之。

原文:或審時支而測。註曰:是指外三傳言也,其法以支上壬干臨支為初傳,壬遁之干為中傳,甲辰之上臨支為三傳也。

原文:四課兮主客攸分。註曰:干為主,陰為客。

原文:三傳兮內外並出。註曰:更看神煞加臨,自然休咎有准。

原文:干八十兮,元女所傳七百廿兮,黃帝所立,漢代子房。直符隨乎時干,執一局而為則。註曰:以直符加時干只考驗於一局。

原文:一十八局兮錯綜亂變,審伏符兮考驗於一。註曰:但能考驗伏吟之一星一門而八門不能盡合。

原文:分壬遁而二之註曰:局既錯亂則貴神不能合式,以直符代之則出於九天,潛於九地,而人莫能御也。

原文:皆一時使用之法,非門星之極,則佐以洛書之數,按八門而向北,直符即天乙官,據三奇而符門分佈,合六壬而來意皆同,審卦爻之剋應,議支幹之所從,考其主局之定格。註曰:乃煙波釣叟歌並黃石公諸篇歌訣。

原文:佐以壬課之吉凶,註曰:以壬課諸篇吉凶篇斷。

原文:每一時而宮九列,應四方八面以從容。或是壬申壬子日對星步斗勿失。若是壬辰居中位,習煉天禽從此得,寅午戍日火星明,周遍八宮尋凶吉。天地大開此八門,名賢隱遁無蹤跡,會得壬遁合義文,七十二局神出沒,八卦靜應考圖中。註曰:靜考所加,如乾父坤母之類。

原文:五行相屬卦爻從,註曰:動求變爻之應。

原文:更就甲辰明感應。註曰:即六壬也。

原文:二十八宿逞威雄,奇門妙訣無過此,元女天機洩此中。註曰:共一十二卷,外加奇門陰符元女諸書而遁甲之用始全矣。

《遁甲穿壬》全篇完